外事部
通知公告
SANQUAN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35

各单位: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近日启动,现将2016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16年计划从河南省高校选派240名优秀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其中“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6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5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10人、“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43人(此项目由省教育厅单独发文,进行申报、遴选、录取和派出工作)。

二、选拔范围:我院正式在编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三、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为6个月,国外留学单位待定,成班派出。

(四)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为6个月,留学单位为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成班派出。

(五)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为3个月,留学单位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2016年研修主题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成班派出。

四、资助内容

入选此项目的人员享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待遇,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一)“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时间应为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

      (二)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基础。

     (三)申请时如没有此项目要求的外语成绩,可先行申请,入选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四)申请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 申报“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英语骨干教师,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4. 申报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 申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申报时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该项目为成班派出,2016年研修内容主要围绕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三个主题,并按主题分三期分别组班。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六、申请办法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此项目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申请此项目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1日---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于4月15日12点前报送至外事部办公室审核。选拔条件及要求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咨询外事部。

联系人:刘赢

联系电话:0373-7375732

办公地址:平原新区行政楼二楼外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