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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国际合作交流和港澳台事务的政策法规。 二、制定学校外事工作整体规划,拓展校外资源,开展国际、地区以及校际之间的合作交流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学校涉外事务工作程序与行为。 四、负责学校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申报、执行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引进国(境)外学术团体、专家来校讲学和交流工作;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聘请、审批、证件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师生出国(境)进修、访问、学习等交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手续报批办理,以及对相应人员开展语言培训及政策宣讲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校国际学生及境外办学事宜的报批、协调、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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