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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1022

全体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项目通知》(留金发【2018】3052号)、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外[2018]176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遴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该项目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2018年计划选派33人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6人赴国际贸易中心实习,25人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习。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申请时应为1985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出生人员)。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1.国家留学基金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四、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资助人选。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2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于4月20日前向学校外事部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五、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 查阅该项目申报指南,了解项目申请条件,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

如有疑问,请咨询外事部。

人:马佳

联系电话:7375007